個人資料保護法當事人同意 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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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當事人同意」作為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合法事由之一,對於當事人的人格權保護和促進個人資料的合理利用而言,具有相當重要之意義。 由於我國個資法第7 條對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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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第七款、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同意,指當事人經蒐集者明確告知特定目的外之其他利用目的、範圍及同意與否對其權益之影響後,單獨所為之意思表示。 公務機關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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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違反本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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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第七款、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同意,指當事人經蒐集者明確告知特定目的外之其他利用目的、範圍及同意與否對其權益之影響後,單獨所為之意思表示。 公務機關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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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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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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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 條第1 項規定所稱「同意」,係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該法所定應告知事項後,所為允許意思表示,而基於契約關係蒐集個人資料,原則上僅能於契約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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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業者如欲透過「推定同意」之方式取得個人資料,除應盡告知義務且明確告知外,尚須符合「當事人未表示拒絕」及「當事人已提供其個人資料」兩項要件,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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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當事人同意」作為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合法事由之一,對於當事人的人格權保護和促進個人資料的合理利用而言,具有相當重要之意義。 由於我國個資法第 7 條對於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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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及第2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需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對於個人資料的利用,應於蒐集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 ...
個人資料保護法當事人同意 參考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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