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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是台灣地區所實施的服役方式之一,此外尚有常備兵、補充兵、體育補充役等服役方式。替代役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役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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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為實施徵兵制國家,參考引進歐洲社會役制度,如德國等十餘國,對溢出或不適服常備兵役之役男,另行立法設計於非軍事領域對國家盡義務之規範,其性質仍為兵役制度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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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役類別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區分如下:. (一) 一般替代役:. 1.警察役。 2.消防役。 3.社會役。 4.環保役。 5.醫療役。 6.教育服務役。 7.農業服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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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一般替代役役男要接受哪些訓練? 基礎訓練:2至8週,目前為2週。 專業訓練:1至12週。以各分發需用機關不同而有各不同期間的專業訓練。 但因宗教因素服替代役者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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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家庭狀況符合家庭因素服替代役條件者,得比照役男申請家庭因素服替代役之程序,由役男或其家屬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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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30日 — 1.替代役役男經徵集服行現役後,依法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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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替代役(研發役)(英語: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Substitute Services)是中華民國兵役制度中替代役的一種,開始於2008年,以內政部役政署為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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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是台湾兵役制度的一种,为《兵役法》中所规定的四种“兵役”之一。但与其他兵役不同的是,替代役服役期间于政府或公共机关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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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是臺灣兵役制度的一種,為《兵役法》中所規定的四種「兵役」之一。但與其他兵役不同的是,替代役服役期間於政府或公共機關中 ...
替代役是什麼意思 參考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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