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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日;納稅義務人倘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1)年使用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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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3日;納稅義務人倘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可申請展延繳納期限及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1)年使用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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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2日;納稅義務人倘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2)年使用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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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費逾期罰金一覽表 · 可前往金融機構、郵局、統一、萊爾富、全家、OK等超商或各公路監理機關臨櫃繳納 · 電話語音轉帳,善用汽車燃料使用費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服務專線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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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略以,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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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使用牌照稅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之對象限以下二類: 1.納稅義務人受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 2.納稅義務人為經濟弱勢者。 二、本市欠稅案件已移送行政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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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經主管機關實施強制隔離、居家隔離或檢疫等措施,致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繳納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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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 · 二、身分證件:個人身分證;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或變更登記之相關證明文件。 (臨櫃如委託他人者,應另附委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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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徵收。 營業汽車於每年3、6、9、12月分四季徵收。 ... 貼心提醒: 1.「本項服務僅提供【汽燃費】線上繳費,非屬4月份開徵之【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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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 ...
燃料稅延期 參考影音
繼續努力蒐集當中...